1、《关于批准注册220个医疗器械产品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24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31号公告 律师解读:2019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07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36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76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1个。
2、《关于取消3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28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34号公告 律师解读:2019年4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取消下列涉医疗器械证明事项: (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备案; (2)境内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声明;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遗失声明。
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四家医疗机构承担内地药物临床试验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30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36号公告 律师解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审查,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养和医院有限公司、威尔斯亲王医院、玛丽医院、香港眼科医院可接受药品注册申请人委托,开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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