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明确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生理盐水)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01.15 发文字号:药监综械注函〔2019〕17号 律师解读:预充式导管冲洗器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鉴于该类产品所含氯化钠注射液会有一定量液体进入人体循环系统,为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该产品生产过程除须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规定外,其预充氯化钠注射液的生产灌装过程还应同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产品中预充的氯化钠注射液应取得我国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关于氯化钠注射液的检验要求。 2、《国家药监局关于同意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接台湾地区生产且经平潭口岸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1.17 发文字号:国药监械注函〔2019〕6号 律师解读:国家药监局批复同意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接台湾地区生产且经平潭口岸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方案》。 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发布日期:2019.01.18 发文字号: 律师解读: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队医院已有676个机构完成了临床试验医疗器械机构备案工作,共备案1409个临床专业,发放了80个监管帐号。其中广东省(68个)、江苏省(51个)、北京市(50个)、上海市(50个)和浙江省(41个)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数量位全国前五名。 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注册101个医疗器械产品公告(2019年 第3号)》 发布日期:2019.01.22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3号公告 律师解读:2018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01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66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7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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