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第9号)》
发布日期:2019.01.08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32号通告
律师解读:国家药监局对超声洁牙设备、一次性使用便携式输注泵-非电驱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高电位治疗设备、电动轮椅车5个品种共158批(台)的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
超声洁牙设备1家企业2台产品,一次性使用便携式输注泵-非电驱动4家企业4批次产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6家企业6批次产品,高电位治疗设备1家企业1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