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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法规双周报 201824期
 

导读:

本期整理规范性文件5份,3家医疗器械企业停产整改通告需要关注。

正文:

1、《关于发布外科纱布敷料等3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120号

律师解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外科纱布敷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修订)》《吻(缝)合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修订)》及《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关于昆明创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121号

律师解读:导致昆明创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主要质量管理缺陷:一是,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审核人、批准人为同一人;二是,关键物料供应商未签订质量协议;三是,生产实际与生产工艺流程图规定不一致;四是,生产记录表记录的原料与实际生产用料不一致;五是,不合格品处置无记录。


3、《关于洛阳康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122号

律师解读:导致洛阳康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主要质量管理缺陷:一是,不能提供产品原始设计开发文档;二是,抽查产品检验资料,未能提供领料单、生产过程记录、检验报告、放行审核单,不符合生产过程可追溯要求。


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2019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10

发文字号:

律师解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期间公示2019年制修订医疗器械行业标准计划项目(94项)。


5、《关于江苏恒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12.12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125号

律师解读:导致江苏恒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主要质量管理缺陷:一是,关键物料供应商未签订质量协议;二是,厂房设施不符合要求;三是,不合格品处置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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