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在能领证过户的时候,房东违约的情况并不鲜见,通常的理由是购房合同无效。
【律师解答】
虽然在合同订立时尚未领取产权证,但合同并未违反效力性规范,合同有效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的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转让,在性质上不属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应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购买拆迁房,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防范风险: 1、合同约定预留尾款,在办理房屋过户时支付;并约定较高数额的违约金; 2、除与被拆迁人签订合同外,还应尽可能取得拆迁发生时确定的被安置人的书面同意,以防遗漏安置房的其他共有人而事后产生纠纷; 3、在支付大部分房款之后,要求房东交付房屋,并实际装修入住。 |